| 标准杯全国缝制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报名简章 |
| 一、指导思想 |
|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工作精神,深入推进我行业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优化,提高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 |
| 水平,加强行业之间的技术交流,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缝纫机装配及维修技能人才的需要,特举办本次活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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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赛以“突出技能,展示风采”为活动宗旨,旨在为广大从业人员打造互相交流、学习的平台,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缝 |
| 纫机装配和维修的整体水平;竞赛坚持以实践应用为导向,重点考察选手的实践应用能力;同时竞赛还将结合国家职业资 |
| 格证书制度,开展相关活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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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主办与承办 |
| 主办单位: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|
| 承办单位:中国轻工缝制机械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管理总站 全国缝制设备工业信息中心 |
| 支持单位: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|
| 协办单位:行业职业技能江苏鉴定站、北京培训基地、上海培训基地、广东省缝制设备商会 |
| 赞助单位: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|
| 媒体支持:中国缝纫机网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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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比赛项目 |
| 1、赛程 |
| 本次比赛为个人职业技能赛,比赛范围为各种机器的调试及故障排除。比赛分选拔赛(含理论考核)、决赛两个阶 |
| 段,全国分5个选拔赛区:江苏、浙江、福建、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,每地区各选拔4~5名,参赛选手可就近报名参加选 |
| 拔。 |
| 选拔赛比赛日期和地点(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) |
| 江苏赛区:2009年6月中旬 常熟 |
| 浙江赛区:2009年7月上旬 宁波 |
| 福建赛区:2009年7月下旬 石狮 |
| 华南赛区:2009年8月上旬 广州 |
| 华北赛区:2009年8月下旬 北京 |
| 决赛比赛日期: 2009年9月23日 |
| 2、赛程赛制 |
| 地区选拔赛赛程赛制 |
| 比赛类别 |
进程 |
比赛安排 |
比赛/考核项目 |
评判规则 |
缝制机械维修 工职业技能竞 赛选拔赛 |
理论考核 |
地点:各分赛区
时间:60分钟 |
理论 |
(1) 按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办法进行比赛项目设置和打分;
(2)两项及格者可进入下一轮。
(3)各赛区名列前茅者授予优胜选手证书,所有优胜选手经全国综合排名决出入围决赛24强。 |
| 技能比赛 |
地点:各分赛区
时间:4~6分钟/人 |
平、包、绷缝纫机故障判断 |
| 技能比赛 |
地点:各分赛区
时间:30分钟/人 |
平缝机或双针机拆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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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决赛阶段赛程赛制 |
| 比赛类别 |
进程 |
比赛安排 |
比赛/考核项目 |
评判规则 |
缝制机械维修
工职业技能竞
赛决赛 |
高级理论考核 |
地点:另定
时间:60分钟 |
高级理论 |
(1)按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办法进行;
(2)理论成绩带入8强资格赛,占总成绩的20%。 |
技能比赛8强资格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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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: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
时间:45分钟 |
电脑平缝机部件拆装 |
按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办法进行比赛项目设置和打分,结合理论成绩得出前8名。 |
| 技能比赛争冠赛 |
地点: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
时间:60分钟 |
平锁、套结机故障
判别及排除和拆装 |
(1)按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办法进行比赛项目设置和打分。
(2)根据总得分决定1~3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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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奖励办法 |
1 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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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凡获得1~3名的选手,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申请授予“全国轻工行业职业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个人 |
| 职业资格可晋升为技师,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。凡获得4~8名的选手,颁发荣誉证书,个人 |
| 职业资格可晋升为高级工,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,可晋升为技师。 |
| 凡获得9~24名的选手,晋升为高级工(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,比赛成绩不再作为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依据)。 |
| 各赛区名列前茅的参赛者(具体数量视各赛区参赛人数确定),授予优胜选手证书,同时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 |
| 会保障部颁发的缝纫机维修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。 |
| 对其他未获奖选手,只要在分赛区比赛中理论及技能成绩合格,可视同通过缝纫机维修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,可 |
| 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(选手需缴纳200元证书费)。 |
| 2 奖品 |
| 价值1000元礼品,发放对象:决赛前3名; |
| 价值500元礼品,发放对象:决赛前4~8名; |
| 价值100元礼品,发放对象:决赛前9~24名。 |
| 3 决赛费用 |
| 入围决赛的选手,决赛参赛费用(包括赴上海决赛现场的往返路费、决赛期间食宿及交通)由组委会承担或统一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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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报名方法 |
参赛对象:年满20周岁,有三年从业经历的中国公民。 |
| 报名日期:江苏赛区截止日期2009年6月10日; 其他 赛区截止日期2009年6月30日。 |
| 报名费用:每人30元。(汇款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1202室,邮编:100830,收款人:孙小勇)。 |
| 报名地点:中国缝纫机网( 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号楼1202室,邮编:100830, 联系人:孙小勇, |
| 电话:010-68031703,010-68031704,010-68068105,传真:010-68031704) |
| 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或传真/信函报名,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。参赛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填写完整的 |
| 报名表一份(下载报名表),并提供三张二寸证件照。 |
| 申诉方式: |
| 中国缝制机械协会(地址: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5C - 706室,邮编: 100022,联系人:陈戟, |
| 电话:010-87747394,传真:010-8776692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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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参赛须知 |
| 参赛选手应当遵守大赛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,如实填报自身情况,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。 |
| 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,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,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。对于在 |
| 本次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能的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,赛事主办单位及其承办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大赛主办单位对参 |
| 赛者的报名资料全部内容及在参赛期间的图片、影像资料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(含平面、影视及影视剧);主办单 |
| 位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及肖像使用权,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、使用、发表、发布,而无须征得 |
| 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。上述保存、使用、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期间为限。 |
| 参赛者在参赛期间,不得进行下列行为,如有违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: |
| (1)按照大赛组委会通知参加决赛阶段选手的日期和地点提前8小时抵达上海,并停留至本次大赛结束(以下将该段期间 |
| 简 称为“决赛期间”);选手确认除非大赛组委会预先书面认可,该选手在此期间的安全与大赛组委会无关。 |
| (2)入围决赛选手在决赛期间封闭训练的生活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,参赛选手应服从组委会的管理,不得留宿 外人或者 |
| 擅自离开住地,不得从事赌博、酗酒以及任何违法行为,否则,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 |
| (3)参赛选手在决赛期间应当爱护公物以及比赛现场设备,如因其本人原因导致相关物品损坏的,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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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。 |
| 本报名表格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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